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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位私设地锁 交警拆除后又放上石头

发布时间:2023-01-16

沈阳市于洪区中海城小区靠近赤山路,有七八家商铺将自家门口的免费车位上了锁,这引起了周围居民的不满。

  小区居民赵先生表示,“本来这周围都是小区,停车位就紧张,可是一些商铺安上了地锁,就是空着也不让你用,这是公用的,为什么变成了私人的。”目前,于洪区交警大队已经拆除地锁。“安地锁是**不允许的。”

  免费停车位被私自上锁

  近日,居民赵先生投诉称,在沈点击打开链接阳市于洪区中海城小区靠近赤山路附近,七八家商铺将门口的免费停车位安装了地锁。“主要是我们这停车位本来就不够,现在还被私人锁上了,这不是浪费资源吗?”赵先生气愤地说。

  现场居民表示,“这都是交警施画的正规免费停车位。”而对于这些停车位,有居民表示,都是近3个月陆续上的锁,有的车位就一直空着。

  一位开饭店的工作人员表示,“刚开始看着别人家安也就安了,主要是怕影响自家生意,别人把车停在自家门口,那不就影响生意吗?还有的可能想停车吃点饭,可是没有车位,那也可能就去别人家了。”

  “就是图自家停车方便一些,有的车主把车停的太靠门口了,出去都很不方便。”一位开超市的商铺负责人表示。

  由于周边都是小区,车位显得有些紧张,有些车主直接把车停在马路边上,“这没办法,我一会儿还得出去办事,暂时只能放在这了。这是白天都上班,你看都没什么空车位,晚上简直是一位难求。尤其在看见上着地锁却不停车的车位更气愤。”车主王先生说。

  交警拆除后又放了石头

  有的居民将此事反映给于洪区交警大队,昨日上午,于洪区交警大队的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将停车位地锁拆除。

  据交警介绍,“私设地锁是**不允许的。”根据《沈阳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例: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设置停车场或者擅自施划、撤销停车泊位;不得阻碍或者设置障碍影响停车泊位的使用。

  第三十五条擅自施划或者撤销停车泊位,阻碍或者设置障碍影响停车泊位使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按照泊位数量,每个泊位处200元罚款。

  可是晚6时许,居民们回家又发现刚刚被交警拆除的地锁又放上了石头、电动车、桶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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